中 共 景 泰 县 纪 委
中共景泰县委组织部
景泰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景 泰 县 监 察 局
关于治理党员干部职工借子女升学大操大办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等事宜的办法》的要求,对党员干部职工借子女升学大操大办歪风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按照县委的安排,现就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六个严禁”
1、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借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党员领导干部滥发请柬、请帖;
2、严禁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和参与子女升学、参军、乔迁、开张等喜庆事宜的宴请;
3、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为子女升学等事宜所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
4、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等事宜收受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
5、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上学;
6、严禁教育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参加或举办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
二、责任追究
1、党员领导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操办和参与“谢师宴”等宴请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2、凡违犯规定操办或参与子女升学宴等喜庆事宜的,是公务员和干部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是工人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是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为“差”。
3、单位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宴请监督不到位、制止不力的,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主要领导、纪检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应降低一个等次,是“行风建设先进示范窗口单位”的应按程序撤销其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县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做出承诺,做好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促进本部门、本行业作风的好转。
2、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党员干部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情况摸底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漏报、瞒报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党员干部职工有操办升学宴请意向的,要及时给予提醒谈话和教育,并于7月10日将统计情况报县纪委办公室。
3、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从教育、卫生、广电、纠风办、效能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到单位、宾馆、饭店进行明查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5523417。
附:党员干部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治理 大操大办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中共景泰县纪委办公室 2009年7月1日印
干部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家长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学生姓名 | 高考分数 |
文科 | 理科 | 录取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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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