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白银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经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强行业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投资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继续整治执法执纪不严、办事效率不高、法制环境不佳、工作行为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场环境不宽松等突出问题,在全县各行各业和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形成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勤奋敬业、优质高效,风清气正、充满活力,服务群众、求真务实,团结和谐、形象良好的新作风,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方法步骤
(一)评议范围
2008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是对县直单位、公共服务行业以及条管部门中涉及群众利益多、服务多、群众关注多的部门和行业组织民主测评和考评,重点对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的行风建设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工商、税务、供电等9个“行风建设先进示范窗口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
(二)评议内容
1、中心工作。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2、行政执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上级决定、命令,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3、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办事公开。建立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对应公开事项和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建立办事公开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公布举报电话,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5、行政效能建设。在履行职能中注重工作质量和效率。
6、优化环境。影响生产、经营、发展、社会和谐的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信访工作。信访接待有专人负责,服务态度良好,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有信访处理结果反馈和征询机制。
8、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落实机制。
(三)评议办法及步骤
民主评议采取向各评议单位发放问卷测评、县纠风办综合考评、服务对象测评等方式,分准备阶段、自查阶段、调查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制定评议方案。
各乡镇、教育和卫生部门对本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安排和评议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纠风办,7月开展工作;工商、税务、供电、卫生、电力、公安等部门的9个“行风建设先进示范窗口单位”的“回头看”工作安排于6月15日前报县纠风办。
2、组织人员测评。
参与民主测评的人员涉及各级领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特邀监察员、民主人士、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代表、武警官兵等。具体人数和参评范围由县纠风办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3、问卷测评的统计工作由县纠风办统一组织。
4、评分标准。问卷测评共分“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4个等次,在计算得分时每个等次的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40分。
问卷测评得分=(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80+一般票数×60+不满意票数×40)÷有效票数。
5、测评排序,确定等次
最终排序和等次根据普遍测评得分、县级领导测评得分、机关单位测评得分、县纠风办考评得分之和即总测评得分来确定。总测评得分=县级领导测评得分(满分为20分)+县纠风办考评得分(满分为20分)+机关单位测评得分(满分为10分)+群众测评得分(满分为50分)。依据总测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确定为满意,80分以上(含80分)确定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上(含60分)确定为一般,60分以下确定为不满意。
三、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对被评议对象测评排序和等次由县纠风办汇总后向全县进行通报,对群众满意率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二)结果运用。测评确定等次为“一般”和“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评议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县纠风办进行汇报,县纠风办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行风建设先进示范窗口”单位的测评结果和“回头看”工作情况,由县纠风办向其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反馈;对在“回头看”工作中存在单位领导不重视,组织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在限期整改内没有落实上报的,由县纠风办建议市纠风办取消已命名的“行风建设先进示范窗口”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对评议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主动承担起组织领导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做到从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到位,措施上有效。
(二)强化任务落实,提高工作成效。要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中心任务,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和目标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机制,实行量化管理,进行目标考核,建立严格具体的评议、检查、落实配套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在整改上求实效。
(三)加强宣传动员,严明工作纪律。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是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关键。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纠风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民主评议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议工作。评议工作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议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
(四)评建结合,促进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相结合,坚持纠、评、建相统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发展环境的优化和改善,使行业和单位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