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泰县纪委 景泰县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纪检监察
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整合信访资源,进一步畅通基层信访举报渠道
要以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查民情、汇民意、解民忧、促民生”为主题的干部“下访月”活动为契机,从方便群众举报,维护群众利益入手,积极构建以基层信访接待点为依托,以干部下访接待站为纽带,以《信访举报手册》为引导,以进企业入农户为延伸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将原来的三级信访网络进行适当调整,重新规划布局,建立乡镇信访责任区,在行政村和社区设立基层接待点,实行定任务、定制度、定责任的“三定”工作责任制,确保“重要问题能及时上报,一般问题能协调处置,简单问题能妥善解决”。各级纪检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基层信访接待点,对基层信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指导,充分听取群众呼声,直接接受群众举报。同时,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以县纪委监察局下发的《信访举报手册》为主要依据,广泛宣传信访举报知识以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行为。信访干部要深入企业和农户家中以走访了解情况的形式直接受理群众举报,形成方便快捷、保密的举报工作格局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反映情况、举报问题。
二、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要健全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署实名举报的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优先回告,实行双向承诺制度。信访举报人要依照党章条例,真实反映的问题,遵守信访工作秩序,在核查期间,不采取重复、越级、多头信访。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核查,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三个月内向举报人反馈,并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举报有功人员,要按照《白银市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予以奖励。二要健全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要继续推行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要善于运用信访听证、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查处和处理结果公开等办事公开的方法进行处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同时,要围绕信访工作的受理、办理、处理等环节,制定和完善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公开案情、公开诉求、公开办案过程、公开处理结果,认真解决一批典型信访案件,保障信访举报办事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三、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问题
一要完善纪检监察内部协作机制。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县直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力量有机会整合,成立7个联查联审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确定一名常委包案联查,联查联审小组跨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信访案件上的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解决基层信访举报长期存在和难以解决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基层上报和自办的信访案件要做到“六有一规范”,既有信访线索、有包案领导、有证明材料、有调查报告、有处理结论、有信访档案、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二要健全外部协调机制。针对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复杂,涉及面宽的实际,要充分发挥司法、执法、执纪部门的职能作用,成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查办案件协调小组,完善在调查取证、追缴违纪资金等方面的协调程序,形成查办信访案件的整体合力,增强突破重点信访案件的能力。三要健全“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对“一信多投,一事多访”的老大难问题,要加强与各信访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实行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参与的“多位一体”查处信访问题的联动机制,合理解决疑难信访问题。
四、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要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下访、亲自接访和包案等工作责任制度。认真排查反映干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等引发的联名信、集体访、异常访和上访老户,重点排查奥运会期间、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可能引发赴省进京集体访的矛盾纠纷。要力争做好农村发生的问题不出乡镇,社区发生的问题不出街道,机关单位发生的问题不出系统。县纪委监察局要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