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在组织形式上,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实现了由纪委唱独角戏向新闻舆论、党建、团委、妇联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反腐宣教大格局的转变。二是在活动开展上,坚持小活动分散搞,大活动集中办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资源和力量,最大限度地扩展宣传范围,这样既克服了任务重、时间少、范围小的问题,也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实现了以集中活动为主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转变。三是在宣传方法上,继续保持学习培训的主导作用,通过开发革命史料等教育资源,发挥典型案件的“鲜活”特点,利用现代网络媒体和具有地方特色的舞蹈、戏曲、美术等民间艺术,形成了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教方式。实现了由单一的亲口说教向现身说法、戏曲文艺、知识漫画、知识测评等多种形式并存的转变。四是在管理方式上,建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部门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宣教工作精神,通报宣教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宣教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实现了由临时性安排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五是在考核评价标准上,明确规定在考核中不仅要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对县上下达的党风党纪任务完成情况,还将对领导干部的有关党风党纪知识进行测评。实现了由重数量的考核向重质量、提高活力上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