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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纪检监察信息第26期 |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8-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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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实施廉租房保障制度
为城镇“双困”家庭办好民生事
近年来,景泰县把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项政府民生、民心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周密部署,强化领导。为使这项惠民工程能真正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实际困难,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景泰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财政、国土、建设、民政、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景泰县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任务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工作组深入到城镇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查摸底,建档立案,基本掌握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实际情况,共排摸出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双困”家庭869户,对347户城镇“双困”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0.04万元。今年,县上将积极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完善专项补助、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土地出让金收益等各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制度。适当调整租金、补贴的标准,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通过租金补贴、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廉租住房家庭的房租支付能力,改善住房条件,力争使全县869户“双困”家庭都能享受到廉租住房补贴保障资金。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定期组织工作联席会,对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严格的申请、审批和退出制度;同时,定期不定期进行入户检查核实,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数据库,准确、详细掌握每个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年度租赁补贴数量、资金来源及发放数额情况,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每个最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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