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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纪检监察信息第2期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8-06-26

创新机制  完善制度

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景泰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一些做法

 

我县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着重在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72件,自办信访案件 56 件,转立案查处5件,追缴违纪资金6.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9万元。

一、创新组织协调机制,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

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营造“大信访”格面的运行机制,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办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调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为有效化解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一是充分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内部的办案力量,实行联查联审。将全县按区域划分为7个联查小组,每个小组确定1名常委包案联查。查办案件时,县纪委在实行全员办案的同时,将信访举报问题涉及到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到县纪委直接参与查办案件,调处矛盾纠纷。这样,既保证了信访案件的查办质量,又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调查问题、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对于“一信多投、一事多访”的老大难问题,我们加强与各信访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二是积极整合其他部门的信访资源,实行联动机制。如与县信访局、县行政投诉中心等信访受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避免了多头办理,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政策性强、基层很难解决的信访举报问题,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实行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参与的“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合力解决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2007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和县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共排查矛盾纠纷6起,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通过协调相关部门采取联合办案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调处率达到100%,其中,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起到了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创新接访处理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针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新特点,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信访便民服务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党政领导定期“接访”。建立了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和接访、包案责任制度,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案督办制,确定每月10日为乡镇和部门领导信访接待日,每月15日为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2007年县级领导包案处理信访案件112 件,其中调处重大信访案件 12 件。二是纪委常委分片“联访”。县纪委建立了常委分片联系乡镇、部门的工作制度,把全县划分为7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1名常委定期下访,拓展案件来源。近年来,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对领导干部上下班公车接送、公车私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干部职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部门协作超前“查访”。建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司法、土地、公安、审计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预警”机制,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工作小组,主动深入基层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与未然。2007年,共下访19次,其中,对全县工业企业投资发展环境进行了专项调查,在调研中及时化解有集体上访苗头的信访案件2起,征求到意见和建议22条,督促有关单位予以整改和纠正,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三、创新信访公开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把信访举报办事公开作为化解群众难题的重点,坚持做到“五公开”,有效解决了群众诉求,促进了信访工作落实。一是公开受理渠道。利用广播电视、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办理时限、答复、听证等程序,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实效。二是公开政策法规。编发了1000多份《信访举报手册》,用通俗易懂的回答方式,对农村土地征占、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农民工工资、医疗医保等方面的信访举报方式、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对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及时在县电视台、政府局域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三是公开受理情况。对来访群众和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人,实行双向承诺。根据反映的事项,对受理范围内的,当场告知予以受理,并承诺在3个月内给予答复;对情况复杂,当场不能告知的,在2周内以电话告知信访人受理情况。四是公开办理过程。以会议公开、专项公开、问题通报会、群众见面会和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分类、分步解决和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一些信访涉及面广、调处周期长的案件,将受理和调查过程分阶段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五是公开处理结果。对实名举报的,向信访人当面反馈;对匿名信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涉及群体性利益的,在当地进行公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重大、复杂信访事项,公开听证,有效的避免了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

四、创新完善制度,提高依法办理水平。先后建立健全了42项信访工作制度,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在受理、处理、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主要有:一是署实名举报制度。对署实名举报,实行“三优先”原则,即优先阅批、优先调查、优先回告,为署实名举报开辟了绿色通道。2007年来,县纪委监察局收到的实名举报,从前几年的10%,上升到现在的30%,一些乡镇达到80%以上。二是信访举报线索评估制度。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及信访室、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举报线索评估小组,按照初步分析、领导批阅审定、集体研究筛选三个环节,严把举报线索和材料的评估审阅关。三是信访举报听证制度。为了有效解决一些疑难信访问题,我县全面推行信访举报听证制度。由纪检部门主持召开“民情现场办公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矛盾纠纷所在地的群众代表、审计、法制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上访人、被上访人参加现场听证。避免了各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由一家唱“独台戏”变为各相关部门“大合唱”,充分发挥整体功效。同时,也给上访群众搭建了一个平等说话、化解矛盾的平台,起到了解释说服甚至思想教育达不到的效果。2007年,通过听证会已成功调处疑难信访问题4件。四是查办信访件督办制度。对转办、交办到基层的信访件,一律限定办结期限。并对基层查办的案件提出了“五不放过”要求,即:问题未查清的不放过,定性不准确的不放过,处理意见未落实的不放过,案卷材料不规范的不放过,查结后未反馈的不放过,有力的提高了基层办案质量。2007年,我县纪委监察局下转信访举报案件21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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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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