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
情况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察局根据省、市纪委《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为了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物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推动抗震救灾工作顺利开展。6月2日,成立了景泰县抗震救灾资金物款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抽调财政、民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及时开展工作。目前,督查组共深入9个乡镇、56个部门对抗震救灾资金物款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进行跟踪检查,要求各单位将捐款捐物情况张榜共示,接受群众监督。在督查中没有发现单位、个人截留、挪用、私分、贪污救灾资金和变卖救灾物资的现象。截至6月18日,景泰县财政救灾专户到户现金3280636.44元,部门上缴省市捐款1578563.50元(含上缴省、市委组织部特殊党费1420604.70元),共计现金4859199.94元;捐款物资(折合人民币)174011.00元,其中:县民政局暂存物资146827.00元、县总工会向市总工会运送物资27184.00元。中央财政拨入抗争救灾专项补贴33万元,已拨付各乡镇全部兑现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