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阳镇党风廉政建设突出
“三注重、三解决”
今年以来,该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为出发点,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突出“三注重、三解决”,起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注重思想教育,解决干部“不想为”的问题。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干部“六个不准”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的学习教育,使该镇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明显的改观。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解决干部“不敢为”的问题。从建章立制入手,探索适应本镇中心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制定了《芦阳镇干部管理制度》、《芦阳镇干部考核制度》及《芦阳镇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内容涉及组织纪律、政治学习、服务承诺等,涵盖了干部自上班到下班全过程,使大家工作有章可循,行为有规可依。
三是注重监督检查,解决干部“不愿为”的问题。镇上成立了专门督察组,定时不定时对干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督促检查。同时,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义务监督员制度,从退休干部、老党员及人大代表中聘请监督员,开展不同层面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