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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纪检信息10年第01期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0-01-04

景泰县加大信访监督力度收到良好效果

几年来,景泰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监督工作,严格遵循“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分清是非,监督保护”的原则,在实行“一办法,两制度”(《关于实行信访谈话和信访通知书的暂行办法》和《景泰县党政干部诫勉制度(试行)》、《景泰县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试行)》)的同时,2004年以来又以“一手册,两小组”促进信访监督工作,编写了《信访举报手册》,分发给县直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上访群众,成立了信访举报线索评估小组和信访案件审议小组;以“一个四两个五” 的工作方式,多管齐下,分类实施,增强信访监督实效。一是搞好“四个结合”,把信访监督同制度监督、组织监督、领导决策监督和新闻监督相结合,使信访监督多层拓展,有效的将信访监督转化为其他形式的监督。二是建立完善“五项制度”,即,信访监督制度、信访举报评估制度、信访听证制度、双向承诺制度和信访办事公开制度,使信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三是采取“五种谈话”方式,即,廉政谈话、警示谈话 、集体谈话、说明谈话和提醒谈话。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均收到良好的效果。如在制止全县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办“谢师宴”、“升学宴”问题时,县纪委会同人事、公安、教育、卫生、纠风办、新闻媒体等单位向86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打招呼谈话,遏制了不正之风的蔓延。2004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信访监督323件,其中采取信访谈话67件、发信访通知书21件、信访情况通报8件、其他信访监督形式227件。通过信访监督共纠正,解决了145件信访举报问题;为154名受到错告的干部澄清了问题、消除了影响;发现24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转入调查或移交案件检查部门。在开展信访监督过程中,做到“三严”和“三有”即,监督前严格筛选、监督中严格保密、监督后严格审核和有记录、有案卷、有整改措施。

通过开展信访监督,教育警示了一部分领导干部,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及时得到了解决。2004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办结率逐年明显提高,暂存件大幅度减少,信访举报总量2009年与2004年同比下降60 %,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分别下降75.6%84.2%。总的来看,信访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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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城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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