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三项举措”深入推进工程
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近日,景泰县在前一阶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的基础上,本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发改、建设等部门,对已清理出的66个工程项目进行督查,督促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优质、高效、安全、廉洁。一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查得“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总体要求,加强发改、建设、国土、安监、环保局等部门的组织协调配合,对照《项目检查表》,对前一阶段清理出的66个项目逐个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项目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二是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查得“清”。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监管部门、建设单位“两条线”并举,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工作责任,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实上报,及时方案进行整改,保障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查得“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着眼于发现问题、剖析问题、整改问题,把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审批、项目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等关键环节作为检查的重点,严格检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否安全合格。通过监督检查,共发现六个方面的61个问题,已督促整改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