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
今年以来,景泰县委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机制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来抓,把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薄弱作为重点环节,将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为建立防控机制奠定基础。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景泰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查找廉政风险点中,重点抓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面。单位领导岗位风险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科室等中层岗位风险涉及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其他重要岗位风险涉及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在查找过程中,各单位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等办法,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地查找廉政风险,做到找准、找全、找实。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进行归纳梳理和审查评估,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再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核把关后,登记汇总,建立档案明册。二是预防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首先重点强化权力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县委要求各单位要把涉及风险的权力向社会公开,不但要公开权力内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还要公开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实效方面作出承诺,全方位接受监督。其次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让权力得到“提醒”。最后实行轮岗交流制度,让权力具有“活力”。针对社会反映多、群众关注度高、负责人任职时间长的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重要岗位,督促单位进行轮岗交流。三是监控廉政风险,达到建立防控机制的目的。首先加强制度建设,实施规范监控。近年来,全县共制定完善各项党反腐倡廉制度62条。其次加强信息化管理,实行实时监控。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化管理,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技术水平。最后加强监督考核,实行问责监控。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实施中,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不定期专项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规章制度不完善、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给予指正,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积极防控风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