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二00八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履行党章赋予职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转型提供了政治、纪律、作风和组织保证。今年,县纪检监察机关被中央纪委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被市纪委监察局表彰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一、主要做法
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办法》,制定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
(一)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抓机制,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宣教体系。把宣教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一方面,突出经常性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廉洁从政教育;以普通党员为主体,扎实开展了宗旨教育和作风教育;以干部职工为重心,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另一方面,突出重点培训教育。制定了《景泰县2007-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培训规划》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先后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2期、乡镇干部培训班3期、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重点就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450人(次)。二是抓重点,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公车私用和公车私驾,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党员干部职工借婚丧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赌博酗酒、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在2008年元旦前夕,专门订制了100套廉政台历,分送给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乡镇、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制止党员干部为子女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下发了《关于严禁干部职工借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的通知》,成立专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共出动车辆60台(次),参与检查人员240人(次),检查宾馆、饭店270家(次),当场制止“升学宴”6起,对情节比较严重的2名当事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涉及单位的2名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抓特色,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教育面。我县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源头治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在推进机制上求创新、在载体建设上求突破、在“六进”活动上求实效。县纪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两期干部培训班,培训人员200人(次);在“七·一”期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就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为群众搞好服务等内容讲廉政课;开通了《景泰廉政网》;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公仆》、《真水无香》等廉政教育电影,观看人员5600人(次);在县城和乡镇主要交通路段制作大型彩喷公益广告48面、520平方米,各种宣传栏49个;县纪委监察局与教育局、团县委、少工委联合举办了“颂清风‘小手牵大手’”征文活动,通过学生、教师、家长互动,扩大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在“五·四”、“六·一”、“七·一”期间,组织各中学学生瞻仰红四方面军纪念碑,并开展了以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诗歌朗诵会、演讲比赛;在县电视台开设了“党员风采录”宣传专栏,陆续播出了奋战在工作一线的廉政典型;由县妇联牵头采取召开座谈会、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二)发挥信访网络作用,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重点在发挥网络作用、强化纪检干部工作责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拓宽信访渠道,变“上访”为“下访”。针对村两委会换届以来反映农村基层问题较多的实际,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以“查民情、汇民意、解民忧、促民生”为主题的下访活动。委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村社带案下访,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访期间,为群众解决问题35件,调解矛盾纠纷13起。二是激活群众监督,变封闭查处为透明办案。县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三个透明”,接受群众监督。首先是政务信息透明,在办公一楼门厅设置两块政务公开栏,公开纪委常委和各室主任的姓名和工作职责,实行挂牌上岗,全员办信接访。其次是办理过程透明,有信必看、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复,对受理的信访问题采取公开答复。再次是在办理结果透明,对实名举报的,调查组及时向举报人通报调查结果;对群众上访的,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职工代表会和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公布调查结果。三是创新考核机制,变软性指标为硬性措施。县纪检监察机关以行政效能监察为抓手,积极创新考核机制,变软性指标为硬性指标,年初和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促进了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7件(重信8件),其中来信48件,来访14件,电话举报5件;涉及党员54件(其中:监察对象33件);科级干部31件,一般干部9件,其他人员27件。初查核实67件,其中转立案6件7人;已结案6件7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4人,其中双重处分1人;已了结56件,免职1人,个人辞职1人,党员预备期延长1人,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3人,警示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8人;正在调查的5件。追缴违纪资金18.8万元。
(三)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将涉及群众利益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纳入纠风工作,加大治理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一是突出抓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会同相关单位集中对全县农资销售、商品零售批发、餐饮服务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对2家化肥经销商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和纠正,对1家商品零售超市擅自涨价的行为给予了1000元的经济处罚。“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对县域内的超市、经销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查出“三鹿”牌婴幼儿奶粉1059袋(听),相关奶粉(施恩牌系列奶粉、伊利牌系列奶粉)184袋(听),全部下架封存。二是突出抓了对社保基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检查社保基金919.6万元,检查救灾救济资金130万元,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户79户198人。加强了对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涉及补贴资金20.04万元。三是治理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对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落实“两免一补”资金1689.6万元,收益学生4.2万人。加强对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积极监督合作医疗中不规范的问题。今年,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已达179005人,占96.7%。对2007年已来各项农业补贴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粮食直补资金1156万元,繁母猪补贴及保险费94.0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30万元,良种补贴资金100万元,资金已全部补贴到户,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惠农政策资金的现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城区、乡镇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中小学开展评议,对工商等9个“行风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回头看”,共召开座谈会27场次,参评人员1134人(次),发放问卷调查6600份,收集意见建议86条,整改72条。
(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为经济转型提供有力保障。把提高机关和事业单位效能与促进经济转型工作紧密结合,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正路等4 个乡镇和县林业局等10个县直单位为效能建设示范点,通过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结合,完善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机关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制度先导,建立效能建设工作机制。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机关效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效能投诉制、督办纠正制、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了明确规范,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单位对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建立了详实具体的岗位责任、限时结办、公示公开、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做到了权力与责任明确、岗位与要求明确。据统计,今年以来共修订完善制度26项。二是搭建平台,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各单位按照“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模式建立公开办事大厅或便民服务窗口,受理群众各种办事项目,接受咨询服务、政策解答、投诉受理等,“一次性”为群众办理完所办事项。各乡镇对本机关职能进行了一次优化,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司法、民政、计生、劳动、新农合、财税、党政办等部门及相关的服务项目统一纳入便民服务平台,推行即时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协助办理制、代理办理制等服务制度,有效地提高了乡镇为民服务的质量。目前,景泰县政务大厅也在积极筹建之中,全县11个乡镇已全部设立了便民服务工作平台,其中便民服务接待处6个,便民服务中心1个,政务大厅4个,总建筑面积570平方米。三是效能督查,促进发展环境改善。成立了机关效能督查组,公布举报电话,采取“三结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即: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重点督查与“回头看”相结合。先后对会风、上下班纪律、干部举报“谢师宴”、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及公车私用等开展了13次专项督查,对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2次突击检查。将典型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形成督查通报 4 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113 条。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警示教育广大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了政令畅通。
(五)深化体制制度改革,整体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和监督指导下,各级党政组织不断强化落实的力度和措施,整体推进了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把好干部入口关,对4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和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上,积极实行和推进“乡财县管”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全县43个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2007年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涉及检查资金5287万元。投资体制改革上,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重点对引大入秦景泰供水工程的水泥、钢材物资、民政救灾面粉招标投标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招标投标公平、公正。共采购32批次,采购资金总额431.2万元,节约率 9.1%,节约资金39.2万元。完善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规范土地市场秩序。2008年全县共挂牌出让政府储备土地5宗,面积2.3公顷,完成土地收益200万元。
(六)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促进机关单位廉政勤政建设。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对接经济转型这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察职能,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了机关单位廉政勤政建设。一是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等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对县扶贫办2007年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资金592.2万元,提出整改意见5条。配合调查安全生产事故3起,追究刑事责任3人,撤职1人,行政警告4人,提出监察建议8条。对2007年全县救灾资金、救灾面粉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资金211.33万元、面粉139.5万斤,提出监察建议11条。四川汶川大地震以来,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11个乡镇、56个部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涉及资金485.9万元,涉及捐款物资(折合人民币)17.4万元,未发现一起违规行为。二是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为重点,开展廉政监察。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派员参加指导各级党组织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县370名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述职述廉。聘请了11名特邀监察员,积极组织参与党风廉政调查和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社会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各乡镇、各单位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已设置公开栏140个、意见箱75个、公开电话76部。三是以促进机关提效、企业增效为目标,开展效能监察。对各单位干部的到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单位61个,对个别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巡查制度,对全县污染企业、饮用水源、医院(站)等重点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无序处置废物的医疗机构15家,逐一登记,建立台帐,提出了相关要求;对8家重污染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实行重点监控。
(七)注重纪检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干部作风,形成了努力干事、团结协作、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一是抓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基本素质。坚持每年一主题、每月一安排、每周一集中学习。健全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同时,组织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党校举办的培训班,定期抽调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培训,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抓制度,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从履行职责、勤政廉洁、执纪办案、后勤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了工作纪律,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健全了信访、案件查办、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考勤制度,在机关内部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抓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纪委常委每人联系1-2个乡镇,经常深入到联系点走访调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并编印了《信访工作手册》1000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信访问题。同时,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积极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共计捐款6.5万元。
总之,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单位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还落实得不够好。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上看,还存在着乡镇之间、部门单位之间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个别单位对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工作措施不具体,对工作抓得不够扎实。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主要体会
回顾2008年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200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动进位,积极服务,通过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查纠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保证了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全县对接经济转型工作的顺利推进。实践证明,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牢牢把握,决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偏离。
----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200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靠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08年,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摆上重要位置,齐抓共管,狠刹歪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肯定,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充分表明,纪律检查工作必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紧紧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从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新途径。只有这样,纪检监察工作才能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才会有不竭的力量源泉。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体制机制,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实践证明,深化改革是解决很多深层次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强化监督,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必须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8年,各级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量化目标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实践证明,只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就能够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必须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2008年,全县各级纪检组织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一手抓工作,一手抓队伍,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实践证明,只有注重自身建设,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才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围绕经济转型这个中心,服务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反腐倡廉教育基础,大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完善“大宣教”工作体系。坚持正面典型宣传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日常教育与关键时期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提醒相结合,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造“百公里廉政文化长廊”等景泰廉政文化品牌,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不断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把查案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正确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人性化办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同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三)抓好纠风治乱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新增投资的资金投向、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条件落实、安全生产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继续推进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中央、省市有关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着力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创新完善,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水平。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镇财政预审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同时,重视制度的执行问题,进一步完善督办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落实。
(五)加强监督制约,真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突出加强“人权、物权、财权”的监督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督促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大事报告等制度。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