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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发(2009)16号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9-09-22

 

 

 

 

 

县纪发〔200916

 

中共景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共 景 泰 县 委 组 织 部

景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景泰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效能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现就机关作风建设督促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履行职责方面。贯彻县委全委会、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决策和部署情况;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近期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解决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公开承诺内容和县委、县政府督办事项落实的情况。

2、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认真遵守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的情况;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效能首问责任制等配套制度的情况。对机关内部存在管理混乱、态度消极、作风飘浮、效能低下、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进行治理,制定预防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3、依法行政和服务方面。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问题;机关服务是否周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敷衍塞责、失时误事等机关作风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存在滥用职权、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现象;“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得到根本解决。

4、工作纪律方面。是否存在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办私事、擅离工作岗位或长期不上班等问题;是否存在上班期间打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看电影、下棋、玩扑克、打麻将,随意串岗、聚众聊天,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等情况;是否存在开会迟到、早退或缺席,以及未按会议通知要求随意安排人员代会等会风情况;是否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是否存在开公车办私事、乘公车到县外旅游和非工作时间在外停放单位车辆情况;是否存在用公款相互宴请、出入娱乐场所、年终突击花钱、滥发奖金福利等奢侈浪费行为。

5、责任追究和处理群众投诉方面。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上级部门转办的群众投诉查办落实并反馈情况;本乡镇、本单位受理的群众投诉的渠道是否畅通,群众投诉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二、检查方法

    1、受理投诉。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平台等方式,公布县机关作风建设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2、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定点、突击和回访等方法,深入调查各乡镇、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全面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调查核实。对查访及反映出来的违反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和事项进行核查。

    4、提出建议。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形成督查工作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督促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涛忠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国禄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劳局局长

陈俊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员:张学仁  县纪委副书记

石玉磊  县委督查室主任

赵国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佑军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洪文辉  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焦明元  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本单位作风建设检查组,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2、开展自查自纠。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处理;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情况,在9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县纪委。

3、严格责任追究。自查自纠结束后,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组将对各乡镇、各单位自查情况和干部工作纪律进行专项督查。对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视其情节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工作纪律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

中共景泰县纪委办公室     2009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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